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武宁县清江加油站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 | 行业类别 | 危化 | ||||
项目概况 | |||||||
武宁县清江加油站是一家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位于武宁县清江乡汉桥村,现有从业人员3名,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人员1人,主要负责人朱小华。 武宁县清江加油站于2018年进行双层罐改造,并在2018年8月份完成了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该站于2004年4月15日由武宁县公安消防大队进行了验收, 出具了武宁县公安消防大队易燃易爆场所消防设计验收意见书(武公消验【2014】 第10号),在消防方面具备使用条件。该站于2018年12月31日由原九江市安监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九危化经字[2018]000114号),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0日。2020年07月06日由九江市商务局换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号:油零售证书第浔0004号),有效期至2025年07月05日。 该站防雷、防静电采用共用接地体,其防雷接地电阻,由九江市蓝天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07日出具有《江西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总评为:该单体所有被检项目检测合格,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等标准中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雷技术要求。 站区占地面积607.50m2,站内设有双枪税控燃油加油机4台及配套的工艺管线,站内储罐区设埋地卧式双层油罐3个,其中有30m3的0#柴油罐1个、30m3的92#汽油罐1个,30m3的95#汽油罐1个,油罐总容积(柴油罐容积折半)为75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局部修订版)规定,该站为三级加油站。 该站零售经营的成品油(0#柴油和92#汽油、95#汽油),销售对象为途径的汽车、摩托车等加油的零售业务。几年来,该站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经营培训制度、安全卫生防护用品发放和配戴制度、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能满足正常经营的需要。 | |||||||
项目组组长 | 朱小华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朱小华、赵海林、黄伯员、万贤飞、尹光丽 | ||||||
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万贤飞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09 | ||||
现场勘验人员 | 朱小华、万贤飞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朱小华、黄伯员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①该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为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内危险化学品。汽油的危险性类别为:易燃液体,类别2;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B;致癌性,类别2;吸入危害,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2。柴油危险性类别为:易燃液体,类别3。 ②该加油区和油罐区涉及的物料未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临界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③该加油站在储存、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噪声、高温,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安全符合性评价结果 ①该加油站的站址、总体布局,能满足安全经营条件。加油站将经营区域分为加油作业区、储罐区、办公营业区和辅助设施区四个区域布置,功能明确、合理。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应关注卸油作业的安全和车辆进出加油站的安全标志。 ②工艺设施安全条件符合性评价:该站工艺设备设施除未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外,其他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③该站为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其前置条件符合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第79号令修改)等文件规定的加油站安全经营条件的要求。 ④该站在执行安全标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07)、以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汽油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方面,应定期进行输油管道耐压试验,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做好记录。其他作业安全总体上符合AQ3010-2007标准的要求和汽油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要求。该站对有害因素所采取的措施,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危险有害程度评价结果 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评价,结果为该站汽油罐固有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经安全补偿措施后危险等级降为较轻,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采取安全补偿措施后,加油站发生火灾爆炸,其影响范围半径为22.07m,影响范围面积为1529.45m2。 4、该加油站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综上所述:武宁县清江加油站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经营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能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
附:现场勘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