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江西凯美迪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0800吨醇型交联剂、硅树脂、硅氮烷、硅油等有机硅材料项目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危化 | |||
项目概况 | ||||||
江西凯美迪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个致力于各类医(农)药原料药及中间体、高端生物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外包服务的高科技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为股份有限公司,其宗旨是发展成为集生物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公司。 公司厂址位于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公司原已建成年产1622吨高端生物试剂和医(农)药中间体项目和年产400吨5-氯-3-甲基-2-氨基苯甲酰甲胺(简称苯甲酰甲胺)、300吨亚胺基乙酸酯、300吨间三氟甲基苯乙酮(简称TFAP)生产项目,现已停止生产。 鉴于市场形势及公司发展规划,凯美迪公司拟投资15500万元建设年产30800吨醇型交联剂、硅树脂、硅氮烷、硅油等有机硅材料项目。本项目建设依托公司现有的场地、厂房及仓库,属新建项目。 | ||||||
项目组组长 | 赵海林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 荣 | |||
项目组成员 | 朱小华、黄伯员、万贤飞、赵海林、尹光丽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1.8.5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5日 | |||
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赵海林 | |||||
现场勘验人员 | 朱小华、赵海林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黄伯员、朱小华、万贤飞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一、项目总体评价 1、危险化学品辨识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物质有: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DMC)、氢氧化钾(KOH)、乙烯基双封头、甲醇、甲基三氯硅烷、甲醇钠、磷酸、盐酸、硫酸甲醇钠、二甲苯、工业乙醇、正硅酸乙酯、六甲基二硅氧烷(MM)、甲基三甲氧基硅烷、二氯乙烷、甲胺水溶液、氢气等。 2、监控化学品、特别管控化学品辨识 依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本项目无监控化学品。 依据《特别管控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规定,本项目甲醇、乙醇属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3、易制毒化学品辨识 本项目涉及的硫酸、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4、剧毒品、高毒物品辨识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5、易制爆化学品辨识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项目使用的甲胺溶液属易制爆化学品。 6、重点监管化学品辨识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项目涉及的甲醇、氢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7、危险工艺辨识 依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规定,本项目特种硅橡胶、特种硅油生产涉及的聚合反应属常压反应,不属于危险工艺,氮硅烷生产涉及的加氢反应属危险化工工艺。 8﹑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等。 项目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噪声与振动、高温与热辐射﹑有害化学物质危害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不良。 9、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评价,项目厂址及总体布局单元存在周边环境相互影响,发生异常情况,可对周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人员活动产生影响;存在自然条件影响,可因雷击、暴雨、冰冻等引起事故;存在车辆伤害、建筑物危害,其固有的危险性等级为Ⅲ级,为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破坏的因素,必须予以排除,并进行防范的因素。 生产装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容器爆炸及触电危险为Ⅲ级,属于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因素,需要采取防范和对策措施的因素;其它危险因素固有的危险等级为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因素。 给排水发生停水、触电以及变配电单元发生停电、触电以及空压、制氮站单元发生容器爆炸以及供热单元发生爆炸固有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因素,需要采取防范和对策措施的因素;其它危险因素固有的危险等级为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因素。 储罐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泄漏、火灾、爆炸、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其中罐区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因素,需要采取防范和对策措施的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等级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的因素。 仓库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泄漏、火灾、爆炸、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其中罐区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因素,需要采取防范和对策措施的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等级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的因素。 项目存在的噪声、高温、粉尘等有害因素,其危险等级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因素。 10、项目建设场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设场地通过合理规划,其选址、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交通运输等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等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厂址地区地震活动相对较弱,灾害性天气出现频率稍高,自然灾害对项目建设具有一定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自然条件适宜建设。 11、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选择工艺为现行成熟工艺,其工艺技术、工艺过程已经实践验证,其安全可靠性可得到保证。 12、项目潜在的危险因素在采取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事故发生的概率小,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13、项目涉及的噪声危害作业、高低温危害作业和有害化学物质危害作业通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能达到安全作业,其危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14、项目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工程所需设立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15、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 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包括:密闭化、自动化、机械化工艺;规范的设备设计、选型、材料、安装;防泄漏安全对策措施;保证动力介质供应;保证作业场所的可燃性气体浓度低于火灾爆炸浓度;按防火规定留出防火间距,设置可靠的避雷设施、静电接地设施;配备齐全消防设施、应急设施;确保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施符合防火防爆要求;设置可靠的温度、流量、液位、压力等工艺参数的控制仪表,相应的自动控制、报警、连锁保护、紧急切断、紧急停车、安全仪表以及参数监控系统;设置必要的泄压、止逆与紧急排放装置,采取相应的安全放散设施;危险工艺及过程采取相应的自动控制、报警与连锁保护;设置必要的气体、组分检测报警装置,配备规范的个体防护设施;通过控制泄漏、保温隔热、加强个体防护、保证卫生清洗设施、加强培训教育与管理控制,以预防和控制灼烫伤害发生的措施。 二、评价结论 江西凯美迪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0800吨醇型交联剂、硅树脂、硅氮烷、硅油等有机硅材料项目的选址、周边环境、自然环境能满足建设安全条件;项目总图运输方案可行,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国家法规、标准规定要求;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其风险在可接受程度。 三、建议 1、针对本项目的危险危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发生的途径及危害程度,评价报告已进行了分析评价,并提出了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企业对此应有高度的认识,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按照本报告中各单元危险有害因素控制措施及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要求,配齐安全设施,完善过程控制及连锁保护设施,严格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所有储存和生产设备、装置在设计、制造、安装都应符合有关安全卫生标准要求,在选型、结构、技术参数等方面必须准确无误,符合设计标准要求,工艺提出的专业设计条件必须正确无误;应严格执行进厂设备、备件、材料的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防止不合格设备、备件、材料进入生产装置投入生产,消除设备本身的不安全因素。 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设计文件中已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本报告建议完善的安全对策措施,保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在建设中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生产的安全运行。 |
附:现场勘验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