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都昌县三汊港港信氧气充装站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危化 | |||
项目概况 | ||||||
都昌县三汊港港信氧气充装站是一家从事氧气充装并经营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4月取得发改委立项批文,于2018年竣工验收。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三汊港镇梅棠村。 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300㎡,总建筑面积334㎡,包括西北角的充装车间(84㎡);西侧靠厂区围墙(围墙外为山体)氧气贮罐区(120㎡)、东北部辅助楼(66㎡)、东侧门卫室(64m2);以及西南角的消防水池(338m3)。 | ||||||
项目组组长 | 赵海林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 荣 | |||
项目组成员 | 朱小华、黄伯员、万贤飞、赵海林、尹光丽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1.7.12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7日 | |||
报告编制人 | 万贤飞、赵海林 | |||||
现场勘验人员 | 万贤飞、赵海林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黄伯员、朱小华、万贤飞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通过对都昌县三汊港港信氧气充装站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充装条件的安全现状的评价、检查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审核,得出如下评价结果: 1、物料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国家十部、局联合公告[2015]第5号公告,该氧气充装站涉及的氧(液化的、压缩的)、氮(液化的、压缩的)、二氧化碳(液化的、压缩的)、氩(液化的、压缩的)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依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文,该氧气充装站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依据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7修订版),该氧气充装站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易制爆化学品目录》,该氧气充装站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该氧气充装站不涉及高毒物品。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氧气充装站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该氧气充装站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该氧气充装站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临界量,故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氧气充装站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触电、车辆伤害、中毒窒息、低温冻伤、与手工操作有关危险、有害因素、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噪声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4、该公司储存、充装工艺进行辨别,该企业中储存、充装工艺不属于危险化工工艺,所以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采用危险度评价法:评价结果为该企业储罐区危险等级为I,危险度为高度危险。 6、总体布局与常规防护设施、工艺和设备设施、公用设施等检查情况,符合安全要求。 7、该气站的特种设备及强制检验设备、设施检验情况、公用工程设施等检查情况,符合规范要求。 8、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符合规范要求,能满足安全生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应急预案的演练。 9、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符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令及其它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都昌县三汊港港信氧气充装站在储存经营氧气和调拨经营氮气、二氧化碳、氩气的安全条件、安全经营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其风险在可接受程度,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
附:现场勘验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