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九江宏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化工 | ||||
项目概况 | |||||||
九江宏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26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罗萍,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十里大道280号E幢07号门面,经营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委党校内西栋216室,公司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材、五金、交电、化工材料销售(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公司现有员工5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为刘定文,主要负责人为罗萍。 公司拟经营以下危险化学品: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氢、丙烷、乙炔、甲烷、丙烯酸聚氨酯面漆、醇酸磁漆、快干醇酸底漆、无溶剂环氧防腐漆(双组分)、环氧沥青面漆(双组分)、300℃铝粉有机硅耐高温漆(双组分)、醇酸稀释剂、环氧漆稀释剂,其中:贸易调拨经营过程中涉及到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有氢、甲烷、乙炔,不涉及高毒化学品,不涉及到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到特别管控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5号令、79号令修改)的要求,企业应提出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
项目组组长 | 王步宏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万贤飞、王步宏、黄伯员、尹光丽、朱小华 | ||||||
报告编制人 | 王步宏、朱小华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2.1 | ||||
现场勘验人员 | 朱小华、王步宏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朱小华、黄伯员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九江宏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无仓储,经营过程中经营人员不接触危险化学品。 2、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公司经营的化学品中涉及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氢、丙烷、乙炔、甲烷、丙烯酸聚氨酯面漆、醇酸磁漆、快干醇酸底漆、无溶剂环氧防腐漆(双组分)、环氧沥青面漆(双组分)、300℃铝粉有机硅耐高温漆(双组分)、醇酸稀释剂、环氧漆稀释剂属于危险化学品。 3、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公司不存在剧毒化学品。 4、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该公司不存在高毒物品。 5、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95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文件规定,该公司在贸易调拨经营化学品过程中涉及的氢、乙炔、甲烷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6、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18年9月18日修正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辨识,该公司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7、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辨识,该公司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8、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该公司不存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根据安监总局第55号令(安监总局79号令修改)编制的安全检查表评价:除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台账有待完善,其他基本符合安监总局第55号令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条件的要求。 10、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联合公告2020年第3号,该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1、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检查结果:该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公司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中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件。 综上所述,九江宏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风险可控,具备危险化学品贸易调拨经营安全条件。 |
附:现场勘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