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洗车机项目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化工 | ||||
项目概况 | |||||||
九江振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赛阳镇加油站是一家主要从事成品油(0#柴油、92#汽油和95#汽油)零售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马兴华,地址位于九江市濂溪区赛阳镇105国道。现有从业人员14名,其中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2人,为一座二级加油站。 为了满足加油站对加油车辆的洗车需求,九江振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赛阳镇加油站西面距离储油罐10m处设置1台自动洗车机,对加油车辆进行清洗,自动洗车机按加油站第三类保护物确定。 | |||||||
项目组组长 | 朱小华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赵海林、万贤飞、黄伯员、尹光丽 | ||||||
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赵海林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12.20 | ||||
现场勘验人员 | 朱小华、赵海林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万贤飞、朱小华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危险化学品辨识 (1)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品辨识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无剧毒化学品。 (2)监控化学品 依据国务院令第190号《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3)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4)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23条规定,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5)重点监管化学品辨识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6)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7)危险工艺辨识 依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本项目洗车工艺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物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评价结论 (1)本项目洗车机平面布置合理,与加油站的设备、设施及周边环境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2)本项目洗车机安全设施、常规防护设施及作业场所、电气安全设施、机械伤害防护措施符合规范要求。 (3)该企业防高温、防噪声、振动控制措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规范要求。 (4)本项目为加油站的辅助设施,安全管理主要依托赛阳镇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加油站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编制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取证;加油站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备案。 (5)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本项目洗车机的作业条件危险性等级为“可能危险”,企业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加强作业安全管理等安全管理措施。 (6)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等,企业应重点关注防止机械伤害、人员触电、车辆伤害的安全条件等方面的安全对策与措施。 4、评价结果 九江振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赛阳镇加油站洗车机项目的总体布置、周边环境、设备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的对策和建议,风险可控,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附:现场勘验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