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江西步步红鞋业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工贸 | ||||
项目概况 | |||||||
江西步步红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鞋制造、鞋帽零售、鞋帽批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日用百货销售的主营业务的公司,公司成立于2021年01月28日,注册资金壹仟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工业园区,公司现有员工52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 江西步步红鞋业有限公司位于武宁县万福工业园区,租赁江西远球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的1栋单层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约3200㎡,年生产儿童鞋20万双。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项目编码为C1953塑料鞋制造业,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 |||||||
项目组组长 | 朱小华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万贤飞、黄伯员、赵海林、尹光丽 | ||||||
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万贤飞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2.01.20 | ||||
现场勘验人员 | 朱小华、万贤飞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万贤飞、朱小华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辨识结果 1、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企业涉及使用的胶水属于易燃液体、类别2,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2、依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爆化学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剧毒化学品名录》等,企业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高毒物品。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企业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依据《特别管控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规定,企业无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5、企业生产单元使用胶水的量未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临界量,故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6、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机械伤害、触电、容器爆炸、车辆伤害、坍塌、烫伤、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粉尘、高温、噪声、不良采光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评价结果 1、企业的厂址位于江西武宁工业园,符合当地的规划的要求。 2、企业涂胶工序会挥发出有害气体,未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厂房仅沿北面设置1条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满足要求。 3、生产车间内 “严禁烟火”“当心烫伤” 等警示标志不足、厂区内未设有限速标志,车间内物品堆放较为杂乱,未用黄色或白色标记在地面上标出物品存放范围,其他常规防护设施及作业场所安全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企业所在厂区的配电房未设置挡鼠板、纱窗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未配备灭火器材;车间内部分电气设备外壳无保护接地、部分电箱盖板缺失;厂房未定期进行防雷检测。 5、企业厂房未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6、企业使用的压缩空气储罐未见出厂合格证,未设置压力表、安全阀。 7、企业防尘、高温作业安全措施、防噪声措施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8、企业配备了兼职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取证;企业制定了基础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但未见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企业未编制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9、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生产车间存在的“火灾、其他爆炸、机械伤害、中毒窒息、容器爆炸、坍塌、物体打击”、厂区道路的 “车辆伤害”为“一般危险”的可能,需要加以注意和采取与落实安全措施后风险可降低。 10、企业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其他爆炸、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 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包括: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隐患整改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事故应急、工艺及设备设施、消防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特殊作业、安全设施检验检测、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建议,进一步提高项目本质安全度,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3)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步步红鞋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企业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和存在问题和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后,方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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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现场勘验图